一、《肃宁县饮水安全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制定的必要性
为应对饮水安全突发事件,建立紧急情况下快速、有效的抢险和应急处理机制,切实提高保障饮水安全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因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保证维护群众的生命健康和社会稳定。
二、《预案》的工作原则
(一)以人为本,预防为主。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和饮水安全作为首要任务,建立健全预防预警机制。加强培训、演练,强化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能力,鼓励群众报告突发性饮水安全事件及其隐患,及时处置可能导致事故的隐患。
(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分级建立饮水安全应急指挥机构制订应急预案,确定不同等级的安全事件及其对策,落实应急责任机制。
(三)统筹安排,分工合作。以县政府为主体,整合资源统筹安排各部门应急工作任务,加强协调配合和分工合作,处理好日常业务和应急工作的关系。县有关部门视情况给予协调、指导、技术支持,并组织力量全力支援。
(四)快速反应,有效控制。突发事件发生后,各级应急指挥机构应根据应急要求快速作出反应,组织会商,启动相应预案,有效控制事态发展。
三、编制《预案》的主要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饮用水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取水许可制度实施办法》《河北省城镇供水用水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预案。
四、编制《预案》的意义
《预案》明确了全县饮水安全应急机构及职责、预防与预警、应急响应、保障措施,将农村饮水安全监测信息报送制度化,确保突发事件信息及时和渠道畅通,有效落实《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规定的义务,保障人民群众饮水安全。
《预案》对适用范围进行了具体阐述,增强了操作的可行性。本次出台此预案,对我县饮水安全突发性事件的应对处置工作,必将发挥其应有的切实指导意义。
相关链接:关于印发《肃宁县饮水安全应急预案》的通知
肃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邮箱:aufsdq@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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