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巡视工作统一部署,2022年11月4日至12月30日,省委第四巡视组对肃宁县进行了常规巡视。2023年2月25日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委及主要负责人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肃宁县委坚决把巡视整改作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任务,以深挖广拓、查找问题为切入点,以立行立改、彻底整改为着力点,以完善机制、实效长效为落脚点,扎实推进整改落实工作,高标准完成整改任务。截至目前,立行立改事项已经全部整改完成,有整改时限的已全部达到或超过序时进度,属于中长期任务的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是深化思想认识,坚定自觉推进整改工作。坚持把巡视整改作为加强党的建设、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契机,作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有力抓手,迅速统一思想认识,强化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以高标准、严要求确保巡视整改工作高质量、高水平开展。2023年2月25日,省委巡视组对巡视肃宁县发现问题进行反馈;县委第一时间召开常委会会议,传达学习巡视反馈意见,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县委先后3次组织召开常委会会议,听取巡视整改工作阶段性进展情况汇报,对整改工作再研究、再部署、再推进;召开县委常委会班子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各县委常委主动对照认领,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查找问题、剖析原因,明确整改措施,充分发挥“关键少数”的示范带头作用,推动巡视整改工作走深走实。
二是强化组织领导,以上率下推进整改工作。成立由县委书记任组长,县长和县委副书记任副组长,其他县委常委为成员的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及四个专项整改组,负责巡视整改工作的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督促落实等工作。对照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和省委书记倪岳峰在十届省委第二轮巡视综合汇报会上提出的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河北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够到位、以新发展理念引领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有短板等八方面问题,研究制定《中共肃宁县委关于省委第四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方案》,明确具体整改措施、时间表和路线图,全面落实巡视整改任务。县委书记坚决扛起巡视整改政治责任,调度研究部署巡视整改工作,全面推进整改事项落实;各县委常委认真履行牵头整改责任,迅速行动,强化调度,狠抓落实;承担整改任务的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自觉履行直接责任人责任,细化落实工作任务,形成了县委统揽、常委牵头、逐级分解、层层担责的整改工作体系,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三是加强督导问效,真抓实干推进整改工作。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对整改落实方案确定的整改问题和具体整改措施,制定整改清单台账,倒排工期、持续用力,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严格按照时限要求,全力推进整改工作落实。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多次召开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调度会,对重点问题进行专题调度,督促责任单位按时按质完成整改落实工作,同时,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向牵头县领导发放提醒函,督促其加大对分管领域整改工作的监督指导力度,进一步压实整改责任,确保整改落实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四是健全长效机制,抓常抓细推进整改工作。通过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修订各类规章制度,完善工作推进机制,把问题整改与推动新旧动能转换、全面乡村振兴、优化营商环境、增强民生福祉、生态环境治理、加强作风建设等重点工作结合起来,用常态化的制度机制铲除滋生问题的土壤和条件,切实做到举一反三,标本兼治,真正把巡视整改的成果转化为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新成效。
二、整改落实的成效
肃宁县委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对照整改措施一项一项整改、一条一条销账,既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又做到举一反三、建章立制,确保巡视整改各项任务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一)关于“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以及省委工作要求还不够到位,推动高质量发展有差距”方面
1.关于“运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实践不够”问题
(1)针对“学用结合不够紧密”问题
一是深入开展理论学习。通过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三会一课”等形式组织领导干部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将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纳入培训工程,真正做到学深悟透、入脑入心。二是全力推进项目建设提质增效。通过项目代办代建、项目包联、清单管理、项目观摩等多种方式,加强重点项目要素保障统筹协调,推动项目建设质效提升,力争项目早投产早达效,努力实现“非朔黄”税收增长。三是推动产业向高端化发展。通过推动“肃心匠作”区域公共品牌与传统产业融合发展,带动传统产业提质升级,实现产业高端化发展。针对鱼竿渔具、针纺服装等传统产业制发肃宁县传统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行动方案,通过在经营管理、市场开拓、金融需求、财务核算等方面给予企业重点支持,助推企业快速发展。
(2)针对“创新发展后劲不足”问题
一是完善高新技术企业培育体系。大力实施“省级科技型中小企业+国家级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梯次培育计划,建立重点企业培育库,加强企业跟踪培育。二是加大企业服务力度。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以科技创新为引领,成立工作专班,一对一指导帮扶企业开展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和“小巨人”企业的培育及申报工作。三是打造高层次创新人才队伍。紧紧围绕省、市人才工作“5+N”考核指标体系,召开肃宁县考核指标体系调度会,制发《肃宁县人才工作协调领导小组部门职责》和《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任务清单》,通过运用“组动联评”工作机制,调动各方力量齐抓共管,形成工作合力,切实增强人才工作的落实力度。多渠道开展人才政策宣传活动,提高人才政策知晓度和影响力。
(3)针对“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不到位”问题
县政府积极组织各乡镇、各部门召开专题调度会进行调度,解决推进过程中的难点堵点,加快旱作雨养推进速度。目前,已全部完成旱作雨养种植项目任务。
(4)针对“抓外资外贸工作力度不够”问题
一是培育本地外贸企业。加大对有发展潜力的本地外贸优质企业培育力度,推动企业加快发展,提升全县外贸进出口水平。积极组织优质外贸企业“走出去”参加境外展会活动,拓宽外贸出口渠道。二是优化外资企业服务举措。采取实地调研和小范围座谈会方式开展外贸工作调研,了解各企业困难和需求,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
2.关于“县委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作用不够有力”问题
(5)针对“推进项目建设进度缓慢”问题
一是加快推进项目建设。严格落实领导包联工作机制,按照“一对一”包联帮扶方式,县领导对省市重点项目全部进行包联,及时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加快推进项目建设速度。坚持要素保障、政策保障、服务保障一起抓,利用好银企对接、无偿资金和债券资金为项目单位解决资金缺口,全力保障项目顺利建设。二是系统谋划招商工作。发挥招商中心职能作用,制定全年招商清单及《规范外出招商工作实施方案》,按照“统筹、规范、高效”的招商思路,明确要求外出前制定详细方案,返回后提交项目考察报告和对接项目情况表,提升招商引资精准度。进一步健全完善《肃宁县招商项目信息集中收集管理制度》《肃宁县项目落地跟踪服务专人负责制度》《肃宁县招商项目筛选集体会商机制》工作机制,对在谈的投资意愿强烈、适合肃宁县产业发展的项目,优先纳入选商库,召开落地会议,切实做到成熟一个上会一个。三是强化土地节约利用谋划。进一步完善《肃宁县招商引资优惠和奖励办法》,明确项目用地政策,提高土地容积率,增强土地集约节约利用。在符合城乡规划前提下,加大对破旧厂房的改造力度,并制定整体规划设计方案,最大限度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6)针对“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不到位”问题
加快推进中小学校建设。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教育,持续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加速推进中小学谋划建设,切实解决城区学校“大班额”“大校额”问题。
3.关于“推进乡村振兴工作用力不足”问题
(7)针对“落实粮食安全政治责任有欠缺,乱占耕地建房时有发生”问题
完善耕地保护机制和网格化动态巡查机制,实行网格化管理,确保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早发现、早制止、严查处”。实行属地负责制,全面压实耕地保护主体责任,乡镇主要负责同志对本行政区域内耕地保护负总责,从严查处各类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或改变耕地用途行为,避免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8)针对“推动乡村产业振兴后劲不足”问题
全县27家农业产业化市级重点龙头企业,能够辐射带动农户5万余户,2024年一养殖有限公司被农业农村部等部委联合评为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龙头企业规模进一步扩大,辐射带动农户将会更多。
4.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意识不够强”问题
(9)针对“落实保密工作责任制不严格”问题
严格落实保密工作责任制,不断加大保密检查力度,定期开展全县各单位保密工作大排查大整治专项活动。县委办公室对各单位新增涉密计算机进行汇总登记,并按照涉密计算机管理台账,对全县涉密计算机逐一进行督导检查。坚持每季度开展涉密计算机督导检查,确保此类问题不再发生。
(二)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不够到位,履行‘两个责任’有差距”方面
5.关于“管党治党责任压的不实”问题
(10)针对“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问题
严格落实县委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要点,制定谈话提醒计划,定期提醒分管县领导对分管单位党组负责人履责谈话,确保“一岗双责”履行到位。加强述职述廉审查把关,对于发现认识不深刻的情况,提醒其及时改正。
(11)针对“压力传导不到位”问题
对未按规定要求部署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单位“一把手”和党风廉政会议纪要内容未更新问题的个别单位“一把手”进行约谈提醒,督促严格落实好制度要求。同时加强对全县各级党组织党风廉政建设相关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和教育培训。
6.关于“履行监督责任不到位”问题
(12)针对“监督成效不明显。政治监督和日常监督精准化、具体化不够”问题
一是科学谋划年度监督任务。制定监督工作总方案,明确监督重点、监督措施、监督要求以及任务分工,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二是精准把脉开展专项监督。紧盯关键环节,把握监督重点,进一步完善专项监督清单,充分发挥各专项监督专班作用,加大专项监督力度,坚持带着问题查、盯着问题改,确保政治监督和日常监督精准化、具体化。三是锚定监督方向开展动态调度。定期召开监督工作调度会,及时调整监督工作重点,指导增强监督工作针对性、有效性,全面掌握监督进度,切实提高监督质效。
(13)针对“以案促改功能发挥不充分。县纪委监委对纪律检查建议书落实情况盯得不紧,部分纪律检查建议书未按期整改落实到位”问题
通过制定《肃宁县纪检监察机关纪检监察建议工作办法(试行)》,进一步加强纪律检查建议书的备案工作,定期进行综合分析,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工作建议,及时督促相关单位解决问题,避免此类问题再次发生。同时,组织开展2019年以来纪检监察建议书整改落实情况“回头看”,对发现整改措施不具体、未按要求整改的情况,及时督促整改到位。
7.关于“重点领域廉洁风险较高”问题
(14)针对“招投标和国资监管领域有漏洞”问题
制发《关于严防严控严惩恶意串通、串通投标行为的通知》,加强对相关采购项目的监督检查力度,严格落实招标人主体责任,严密采购流程,畅通举报投诉渠道,从源头解决政府采购不规范问题。
(15)针对“对农村‘三资’管理监督重视不够”问题
一是召开省委巡视反馈农村“三资”问题整改工作会议,组织开展农村“三资”管理问题专项工作“回头看”。二是要求各乡镇政府重新梳理完善农村“三资”管理制度,严格票据审核,切实杜绝白条入账的现象发生。三是进行村集体经济财务公开,提高农村集体经济财务管理透明度和公开性,加强社会管理。四是按照“五年一轮审”的要求,对村“两委”集体经济组织进行全面审计,确保村党组织书记任期内至少完成一次审计。五是建立健全《关于规范村级“三员”对村级重要事项签字背书的实施意见》,充分发挥村级“三员”作用,进一步明确职责任务,定期对农村“三资”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常态化、长效化。
8.关于“干部作风不严不实”问题
(16)针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屡禁不止”问题
一是聚焦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紧盯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加强日常监督,对检查中发现的不作为、乱作为问题线索“零容忍”。二是科学制定《关于加强派驻机构日常监督谈话的管理办法》等制度机制,发挥派驻机构近身监督和“探头”作用,深入查找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三是通过及时曝光典型案例,加强警示教育,切实做到以“身边事”教育警醒“身边人”。
(17)针对“乱罚款问题时有发生”问题
一是持续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2024年组织全县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培训和行政执法资格考试,进一步提高了行政执法人员的素质和能力,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二是印发《关于开展“乱罚款”问题专项监督的通知》,开展“乱罚款”问题专项监督活动,对共性问题进行现场反馈,跟踪监督问题整改。三是制发《乡镇行政执法协调配合联动机制》,明确职责分工,推进行政执法协调配合联动机制落地落实。四是制发《关于建立法治督察与纪检监察监督协作配合机制的通知》,规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杜绝各种不合法、不规范行政罚款行为,实现执法效果和群众满意度“双提升”。
(18)针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坚决”问题
在春节、五一等关键时间节点,通过制发提醒函、通知等方式对各单位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做好日常提醒。同时,通过大数据筛查,与公安、市场监管部门开展联合检查等方式,加大查处力度,始终保持高压态势。
(三)关于“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够到位,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存在薄弱环节”方面
9.关于“领导班子建设存在不足”问题
(19)针对“对重大决策科学论证不够”问题
严格按照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规范重大行政决策专家论证工作,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决策事项,组织多次专家论证,切实加强对重大决策的科学论证。聘请专业咨询公司制定肃宁县“十四五”规划,其间多次征求县领导及相关部门意见,同时,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论证以及修改,最终经县人代会审议通过后定稿。
(20)针对“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问题
县委组织部门已对省委巡视组反馈问题中的领导干部进行了书面提醒,并在年度民主生活会上要求相关人员做出书面说明。今后将以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为契机,建立审核提醒制度,加强信息互通,及时掌握组织约谈函询等情况,避免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10.关于“选人用人和干部队伍建设存在差距”问题
(21)针对“履行选人用人职责不到位,对干部配备缺乏统筹谋划”问题
一是传达学习《党政领导干部职务任期暂行规定》,研究制定《肃宁县关于严格落实乡镇领导干部职务任期制度的若干措施》,切实加强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管理工作,保持领导干部任期内相对稳定。二是建立乡镇和县直干部横向、纵向交流工作机制,实现干部资源优化配备,全面优化各级班子队伍结构,进一步激发干部队伍活力。三是在干部调整中为每个乡镇适当保留扎根基层、熟悉农村情况、工作得力的“老乡镇”,发挥好传帮带作用。初步形成了乡镇老中青干部合理搭配的年龄梯次结构。
(22)针对“落实党组条例不到位”问题
在县委常委会会议上传达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进一步规范和改进党组工作。严格按照党组工作条例要求配备党组成员,通过转任领导职务、免去党组成员等方式解决党组人员超配和违规配备问题,同时,梳理全县县直部门党组设立情况,建立工作清单。
(23)针对“执行交流和考核不严格”问题
深入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严格执行干部交流和领导干部考核规定,确保干部交流和考核工作全面、客观、科学、准确。目前,已摸清全县科级干部任职年限情况,将在同一职务任职5年以上的干部纳入台账管理,及时调整达到交流年限的干部;年度考核工作立行立改,严格执行领导班子年度考核相关规定。
(24)针对“干部日常监督有短板”问题
一是将《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纳入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提升领导干部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意识,同时,定期做好提醒工作,督促领导干部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填报,切实避免少报漏报事项发生。二是严格按照出国境管理相关规定和干部管理权限,履行报批手续,规范审批流程,加强出国境证件管理,做到应收尽收、集中保管。开展全县因私出国(境)登记备案、审批和证照管理自查自纠整治工作,对全县各单位因私出国(境)登记备案、审批和证照管理进行自查自纠整治。
11.关于“基层党组织建设存在短板”问题
(25)针对“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不到位”问题
召开县委常委会对《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文件进行了集中学习,同时,听取县委县直工委关于2020年以来机关党建工作情况汇报和全县村党组织分档管理情况汇报并就相关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围绕抓好文件的贯彻落实,由县委组织部牵头对照相关要求建立定期听取党建工作情况清单台账,按时组织召开县委常委会会议和党建工作领导小组进行研究,切实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
(26)针对“机关党建存在短板”问题
一是召开县直机关党建工作会议,对《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进行了专题学习,将配齐配强县直机关党务工作人员列为年度工作要点的重要内容。二是制发《关于配齐配强县直机关党务工作人员的通知》,要求各单位各部门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要求,配备机关专职党务工作人员。三是抓好专职党务干部培训,县直工委联合县委组织部、县委党校举办县直机关党务干部综合能力提升专题培训班,进一步提升县直党务干部履职能力和业务水平。
(四)关于“巡视、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整改不够彻底,整改进展有欠缺”方面
12.关于“落实整改责任不到位”问题
(27)针对“县委持续抓整改不够有力,集中整改期后,对需持续整改的‘大气污染排名落后’问题工作力度不够大,落后局面仍未扭转”问题
严格按照肃宁县生态环境治理专项行动方案,明确任务目标,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推进全县生态环境持续改善。一是制定《肃宁县PM2.5“退后二十”攻坚行动方案》,采取降尘、减排等措施,切实提升大气污染全省排名位次。二是按照《肃宁县关于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的整改方案》,加强组织调度,加快推进涉及肃宁县的7个问题的整改工作,已保质保量完成整改任务。
13.关于“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进度缓慢”问题
(28)针对“2021年沧州市经责审计指出的”问题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审计工作要求,针对巡视组反馈的具体问题,逐一制定工作方案、明确任务清单,高标准、严要求完成审计的问题整改。
14.关于“整改长效机制不健全”问题
(29)针对“违规经商办企业”问题
一是严格按照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持续完善制度机制,制定《关于开展领导干部及其亲属违规经商办企业问题专项清理工作方案》,并开展全县领导干部及其亲属违规经商办企业问题清理整治工作。健全督促机制,加强日常提醒,避免此类问题再次发生。二是开展“专项清理+重点抽查”相结合的常态化经商办企业核查清理工作。定期开展干部经商办企业专项清理整治工作,并对新调入、新提拔等人员经商办企业情况进行重点抽查,确保及时纠正违规问题。
15.关于“对省委部署的专项整治工作重视不够”问题
(30)针对“3个专项整治方案均未通过县委常委会研究,工作进度与方案时间要求均有滞后”问题
组织召开县委常委会会议,听取3个专项整治进展情况汇报,进一步加强研究调度和督导检查,确保推进省委、市委部署的专项整治工作落地落实。
三、下一步打算和措施
一是锲而不舍,巩固扩大整改成果。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进一步加强对巡视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对已经整改到位的,适时开展“回头看”,查遗补缺,完善提高,确保不反复、不反弹;对近期能整改到位的,严格按照整改方案要求,跟踪督查、逐项督办、逐个销号,确保在限定时间内落实完成;对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发扬钉钉子的精神,进一步明确责任、细化方案,加大工作力度,锲而不舍抓好整改,确保巡视整改成效经得起实践和群众的检验。
二是常抓不懈,持续加强建章立制。在狠抓整改落实的同时,注重深挖问题根源,并将整改过程中的好经验好做法以制度形式固化,形成长效机制,防止问题再次发生。针对共性问题和薄弱环节,加强宏观设计,查漏补缺,注重制度修订和完善,着力构建有效管用的制度体系,切实做到以制度管权、管钱、管人、管事,同时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制度得到严格执行。
三是立足长远,全力助推改革发展。我们将以此次省委巡视肃宁为加快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宝贵契机,对标找差、争先进位,自觉把整改落实同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等各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巩固巡视整改成果,放大巡视整改效应,努力向省委、省委巡视组和全县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317-5015059;邮政信箱:肃宁县肃水路39号。电子邮箱:xwbzhyk001@163.com。
来源:河北省纪委监委网站
肃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邮箱:aufsdq@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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