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改善我县空气质量和人居环境,确保完成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目标,现将我局大气污染综合治理上半年开展情况及下一步工作实施计划汇报如下:
一、制定方案措施。为确保完成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制定以下实施方案,“交通运输治理环保污染工作方案”、“治理环境污染开展实施方案”各科室场站,以工作方案为指引,夯实主体责任,确保环境保护工作健康向好。
二、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干线公路开展情况。督导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根据路况及天气情况对干线公路进行湿式清扫,清扫作业以机械化清扫为主,配合人工清扫,并适当增加大型桥梁的清扫频率,加强过村镇路段的清扫力度,治超站(点)、平交道路等容易产生扬尘及垃圾的出入口,加大清扫及洒水频率,并加大养护人员密度,有效抑制公路扬尘,国省干线湿扫洒水覆盖率100%。另外,此项工作已纳入日常公路养护工作,其完成率已纳入年底工作考核。
三、施工现场综合治理情况。督导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施工工地便道定时洒水降尘,安排水车每日早中晚洒水各一次,水车安装喷淋装置,使洒水均匀,不使道路泥泞。天气干燥或风力较大时,增加洒水频次1-2次,以保持路面的湿润;施工道路铺设沥青路面时避开高温天气减少VOCs无组织排放,实现环境质量大幅改善和提升。另外,现场开槽土方超过一天未利用的,堆放整齐后采取防尘网进行覆盖,对于易于引起粉尘的细料或散料予遮盖或适当洒水,运输时用苫布、帆布对运输物品苫盖。风力四级以上天气时,各施工工地停止土石方施工作业。
四、停车场治理情况。我县建成区共有合规停车场1个截至目前,共排查1个,占总数量100%,未发现题。
五、喷漆企业检查情况。督导运发中心、执法大队做好维修企业环境保护工作。目前我县共有备案喷漆企业15家.三季度我局累积检查企业90家次,共出动检查人员180人次,发现问题5项,均已整改完成。并提醒相关企业严格落实早八点到晚六点禁止喷漆作业,减少VOCs无组织排放,在检查中发现有喷漆完成后剩余材料未及时清理现象,并提醒企业及时清理剩余材料。检查中,工作人员重点就维修业户的经营范围、资质、质量管理、技术规范等方面仔细查勘了维修场地、维修设备、安全设施及管理制度。向各维修企业宣讲大气污染防治方面的有关法律法规,提高经营者的法律意识和服务水平。
六、环保问题处置情况:
对上级交办的问题及每日晨会涉及交通系统的问题及时督促相关科室进行整改,并将整改完成情况按要求上报。
七、2024年下一步工作计划。加强各科室环保职责,齐抓共管。按照“管生产经营必须管扬尘防治,管行业必须管大气污染综合治理”的原则,协调联动,密切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提高政治站位,贯彻落实《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扬尘污染防治的决定》和《河北省扬尘污染防治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规定的各项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要求,强化扬尘管控,统筹推进扬尘治理,有效解决施工工地、干线公路等突出环境问题,大幅降低本地尘源,完成县政府及有关部门下达的任务目标。
肃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邮箱:aufsdq@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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